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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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兴市委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若干决定
 时间:2007-10-15 21:04:14

  德兴大茅山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8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于2005年12月通过国家发改委设立审核,保留省级经济开发区牌子。在上饶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经过一年多的正式运行,围绕快速唱响、做靓省级经济开发区牌子的思路,开局良好,起步平稳,经济社会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逐步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开放型经济的主战场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和谐、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对加快推进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做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定位
  1、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地域制约,将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定位为全市开放型经济主战场和产业集聚区。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铜都工业园区进行实质性整合,铜都工业园区并入大茅山经济开发区,撤销铜都工业园区牌子。开发区下设五个工业小区,即虎头岭工业小区、银鹿工业小区、花桥工业小区、香屯工业小区、九都工业小区(简称“一区五小区”)。
  2、铜都工业园区并入开发区时,九都工业小区由开发区直接接管、直接运作开发,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为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铜都工业办公室,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银鹿、虎头岭、香屯三个工业小区,仍由原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铜都工业办公室)领导班子负责管理,延续原管理体制不变,原财务体制继续运行。坚持边发展边整合,边开发边规范,先在九都工业小区落实市政府授予开发区的管理职能,以后根据开发区发展进程需要,再对虎头岭、银鹿、香屯工业小区的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3、为有利于大茅山经济开发区整合后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运作,决定新岗山镇和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铜都工业办公室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开发区党政副职。市委授予大茅山经济开发区一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涉及要上报市委审批的,花桥镇、新岗山镇党委须报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再由开发区党工委呈报市委;股级干部由镇党委提出意见,报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镇党委再任免,涉及到开发区其他乡镇干部任免的管理权限,适时作出调整。
  4、自8月份起,全市以开发区一个口径上报各工业小区报表,其中虎头岭工业小区、银鹿工业小区、香屯工业小区,由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铜都工业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统计数字,在每月规定的时间里报开发区计划财政局。在实质性整合后,对内对外以大茅山经济开发区一个口径宣传,在我市会议、文件、汇报材料和对外联络上使用大茅山经济开发区一个名称。
  5、开发区接管九都工业小区后,作为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九都工业小区开发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快速推进各项目的建设。林地、耕地征占用,房屋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由市政府根据小区建设进程予以必要的投入,同时开发区要千方百计通过市场手段运作九都工业小区的开发建设。
  三、加大大茅山经济开发区投入
  6、充分保证开发区土地管理职能。在开发区范围内按照“封闭运行”的要求,由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授权负责区内土地开发、运作,市国土资源局给予加强协调,给予支持;区内存量土地的收益全部归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县市一级土管部门相关规费收入及省里规费返还部分归开发区;开发区内土地出让收入交开发区计划财政局。
  7、德兴铜矿富家坞采区新增的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费、增值税及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环境污染费等税费纳入开发区收支范围,以增强开发区经济实力。
  8、通过运作开发区的房产、地产、山林等存量资产,所筹措的资金县(市)一级所得部分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9、资金管理使用由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统一调度安排,封闭管理,独立运作。资金使用实行财政监督、年度审计。
  四、加快推进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建设步伐
  10、设立“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先由市编制委员会按科级事业单位上报审批,在审批批复之前由市里作为股级事业单位批准设立。
  11、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尽快对大茅山风景名胜区实施总体规划,有序、快速推进规划和建设步伐。
  四、落实大茅山经济开发区人员编制
  12、根据上饶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通知》(饶字[2004]95号文)和德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的通知》(德字[2004]26号)文件精神,开发区与花桥镇共有60个事业编制(开发区机关、花桥镇机关各有30个)。将开发区机关3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市编委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适时按规定程序落实到人。
  五、强化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组织领导
  13、成立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郑高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孟平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跃平任常务副组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王宗赐、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胡禹根任副组长,张传志、江文高、吴李华、叶昆华、周跃安、张炳泉、徐学珍、张著权、张德尧、王辉、王旻、钟永平、严传火、叶德华、吴海忠、陈志荣、程德周、裔刚、戴长寿、程志、徐海斌、王成亮、王黎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禹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大茅山经济开发区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