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党委,大茅山集团公司,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此推动开发区职能转变,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开发区机关。经2008年5月19日开发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宗赐 第一副主任:胡禹根 副 主 任:季水清 胡 飞 何瑞华 余华明 委 员:李志学 曾世毛 康丽华 蒋雅丽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工会办),余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2008年5月26日
|